昨天,环保总局将关于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管理处。总局表示,圆明园管理处近期必须给出书面反馈意见,若不赞同整改决定,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
据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正式下达后,圆明园管理处不管同不同意整改意见都必须作出一个书面回复。
“圆明园管理处如果对环保总局的决定持有异议,可行政复议或对簿公堂。”这位负责人说,圆明园管理处如果迟迟没有反馈,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沟通,环保总局将视为默许,并责令其整改。
针对圆明园管理处新闻发言人朱红提出的“拆除防渗膜也需做环评”的说法,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表示,总局会研究拆除防渗膜是否需做环评的问题。
至于朱红提出“粘土来源成整改难点”的问题,环保总局一负责人称,这是圆明园自身的具体问题,环保总局无权指定其具体用什么样的粘土,以及具体从什么样的地方调水,“这些都与环评无关”。(记者夏命群)
-事件回顾(来源:新京报)
2004年9月,圆明园开始湖底防渗工程,计划2005年4月中旬完工。
2005年3月22日,兰州大学张正春教授到圆明园游玩,发现铺膜后提出质疑。
3月31日,防渗工程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责令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4月份,圆明园管理处找到北师大所属环评机构,希望对该工程进行环评。
4月13日,环保总局就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问题举行公众听证会。
5月份,北师大环评机构提出不愿牵头做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5月10日,环保总局下发关于“圆明园管理处限期补办环评报告”的通知,意味着圆明园必须40天内上交环评报告。
5月11日,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点名批评北师大环评机构惧怕承担责任,导致环评工作延误。
5月中旬,清华大学承接环评工作。北师大负责人向环保总局道歉,表示愿积极协助清华大学做好环评工作。
6月30日,环保总局受理圆明园管理处提交的《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月7日,环保总局同意该报告书结论,要求圆明园防渗工程必须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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