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记分满12分,交管将实行邮寄书面告知。北京市交管局局长李建华昨天透露,针对社会关注的执法告知制度等热点问题,交管局提出了规范执法行为的8项具体措施。
北京交管部门列出了有待规范的四大领域执法行为,如非现场执法告知的环节是否通畅;交通设施表述的内容是否准确;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强不强;驾驶员桩考设备有没有误判行为等。
推出规范执法行为的这8项具体措施如下:
增加邮寄书面告知非现场违法在现有对外网站、触摸屏、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视台公告、报纸公告、交通广播等7种告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邮寄书面告知和信息亭发布;机动车接近报废年限、违法记分满12分,实行邮寄书面告知。
调整易引发歧义标志对标志、标线等指示信息相互矛盾、容易让群众产生歧义的进行调整。
规范道路限速标准根据道路等级,规范限速标准,去繁从简,便于群众识认和遵守。
调整设置不合理“电子眼”重点在交通秩序乱点、事故黑点、警力控制不到地区设置固定监测设备,并以此为原则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设置不合理的立即调整。
严禁委托协管员抓拍已设有固定监测设备的地点,民警不得使用移动监测设备拍摄同类违法行为;已采取抓拍方式记录的违法行为,民警不得现场再对相同的违法行为进行二次处罚;不得委托交通协管员使用移动监测设备抓拍行驶中的违法车辆。
清理占路停车位对已撤销的停车泊位线进行彻底清理,发现私设停车位的,责令当事人立即取消。
整顿交通协管员队伍出台《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协管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并对现有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发现违规违纪的坚决予以辞退。
清理事故办案超期扣留车辆针对部分事故办案民警为避免当事人逃避赔偿责任、超期扣留车辆的问题,开展一次清理检查,尽快发还当事人,对因无法找到车主超期扣留的车辆,经登报公告三个月仍无人认领的,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