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行政权力乱办各种培训班,这类行为将被停止。记者昨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将在年内坚决刹住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歪风,各单位要求本月底前摸清本地区、本系统2004年、2005年的培训办班情况,并于7月15日以前向同级治理“三乱”工作协调会议办公室分类填报有关登记表。
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纠风办等8个部门发布的《关于我市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的通知》,下列项目或行为要坚决停办或取消:
一、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设立的培训班,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设立的培训班;利用和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加的培训班;违反工商登记、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培训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的培训班。
二、违反《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清理市直党政机关培训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凡被列入撤销的培训中心未经市同意暂缓撤销而仍未撤销,或者撤销后又变相恢复设立培训机构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追查,并按照文件规定予以撤销,同时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仍在举办各类培训班的视为乱办班,要从严查处。
三、未经党委组织部门批准,擅自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认定或者委托,组织的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等各类培训班。
四、违反《关于加强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不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及项目收取培训费用,或巧立名目收取培训费用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制发各类培训证书等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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