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有何新动向?今天上午,《关于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若干问题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首次披露:越秀、荔湾、南沙、萝岗区都须进行新一轮的人大选举。
各区代表名额需重新确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朱炳湘在报告中表示:鉴于原东山区的行政区域以及白云、天河的部分区域划入越秀区管辖,将原芳村区划入荔湾区管辖,造成越秀、荔湾人口有比较大的变动。根据《选举法》第十一条关于“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数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依法重新确定”的规定,调整后的越秀、荔湾及新设的南沙、萝岗代表名额需要重新依法确定。
按照选举法“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的规定,有关方面已分别确定了各区的代表名额,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按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还需由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
由于区划调整还涉及到番禺、白云、天河,这几个区的人口数也出现了较大变动,报告建议番禺、白云和天河区的代表名额都作相应调整。代表名额,由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后,待换届选举时再执行。
区划调整还涉及黄埔区、增城市的人口数变化,考虑到人口数变动不大,建议不再重新确定代表名额。
东山芳村市代表继续有效
报告称:调整后的越秀区、荔湾区人大代表分别由原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及荔湾区人大常委会主持重新选举,并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召集人民代表大会。
鉴于东山区、芳村区已分别划入越秀、荔湾,在新的越秀、荔湾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原东山与芳村的市第十二届(即本届)人大代表,在广州市人大会议期间分别编入越秀和荔湾区代表团,参加市人大会议。
为保持社会稳定,在新越秀、荔湾政权机构没有选举产生之前,原东山、芳村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继续行使职权,直到选举产生出新的越秀区、荔湾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为止。
原番禺、白云、天河、黄埔、增城市选举选出的区人大代表,如仍在原行政区域的,在上述各区(市)人大任期届满前,其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如不在原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为保证调整后的越秀、荔湾政权机构正常运作,建议新的越秀区、荔湾区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尽快召开新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府两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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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各区代表名额
调整后的越秀区总人口数114.8万人,人大代表名额应为349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35名;调整后的荔湾区人口数为70.57万人,人大代表名额应为261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7名。
南沙区总人口数14.48万人,区人大代表名额为149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1名;萝岗区总人口15.95万人,区人大代表名额为152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21名。
番禺区人口数调整后为88.38万人;白云区人口数调整后为75.05万人;天河区调整后为58.15万人。相应的代表名额为:番禺区296名;白云区270名;天河区2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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