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明乳业回奶事件之后,三鹿酸奶也爆出“早产奶”,7月5日天津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一库房内发现生产日期标注为2005年7月6日的“三鹿原味酸牛奶”。三鹿集团副董事长蔡树维在北京就这一事件作出回应表示,“产品生产日期标注不存在任何问题,而是因为企业管理上的一些疏忽,而目前也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7月10日新京报
无独有偶,就在6月中旬,《环球时报》编辑部收到一封读者来信,揭露国内啤酒行业为了控制成本,用可疑致癌物甲醛充当稳定剂的黑幕。随后,记者进行了调查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副理事长顾国贤教授指出,现在有些大啤酒厂也已经不用甲醛了。不过,众多的中小啤酒企业依然在产品里普遍使用甲醛。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秘书长杜律君告诉记者,就产量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甲醛(《环球时报》7月8日)。
对于“酸奶早产”,生产企业辩解说,根据法规释义,明确“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而对于啤酒加甲醛,又有人表示,在业内这是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行规”。早产的酸奶有规定,啤酒加甲醛是“行规”,我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行规”在害人?
众所周知,国家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酸奶的具体情况,对其规定了一定时间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在这个有效期内,酸奶的质量有保障,超过了这个有效期,酸奶就有可能变质,会有损消费者的健康。同样道理,明明知道啤酒添加甲醛可能致癌,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利。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呢?无非是利欲熏心罢了!
作为企业,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全球知名的可口可乐公司就曾经口出“狂言”:假若有一天,全球所有的可口可乐公司被付之一炬。不出三个月,可口可乐公司就会重振雄风。为什么?因为他们有可口可乐自身巨大的品牌效应。很难想像,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信誉,得不到消费者的信任,究竟能维持多久,的确值得怀疑。
不管是“早产奶”,还是甲醛啤酒,如果不是有人“一不小心”发现了这个秘密,恐怕绝大多数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即使是有人揭露之后,这些当事的厂家似乎仍然“理直气壮”:这是“行规”,人家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出了事情之后,不是翻箱倒柜找教训,积极进行整改,而是百般寻找借口,千方百计推脱责任。这样的企业,是把消费者当傻瓜,还是把自己的信誉根本不当回事?对于消费者来说,心中始终“有杆秤”。不管你拿“行规”说事,还是用惯例搪塞,怎么也躲不过他们“雪亮的眼睛”。当他们虚假的嘴脸被世人认清,所有的消费者都警醒的时候,对于那些不把消费者当回事的厂商来说,可能也是他们的寿终正寝之日。到那时,再想后悔恐怕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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