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伴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10.44元,实现温饱有余;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78元,城镇居民已经整体上实现小康。
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比重)逐年下降。从农村居民看,1978年恩格尔系数高达60.8%,2001年则降至50.4%;从城镇居民看,1978年恩格尔系数为57.3%,2001年降到35.5%。
居民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迅速增加。2001年,农民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22.3辆、电视机93.3台、洗衣机22.13台、录音机53.1台,仅与1985年比,分别增长78.4%、8.3倍、9.5倍和6.1倍。2001年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07.39台、电冰箱84.47台、洗衣机94.69台、照相机41架,分别比1985年增长1.9倍、7倍、76.7%和3.3倍;另外还拥有影碟机42.96台,录放像机18.59台,组合音响17.33台,移动电话15.89部。从住房的变化情况看,2001年农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8.04平方米,比1981年增长1.3倍;2001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5.54平方米,比1981年增长1.6倍。
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普及率和受教育程度提高,广播、电视覆盖面广,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医疗卫生保健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城乡各族群众的生活富裕、稳定。目前新疆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延长到71.12岁。人口增长模式呈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特点。1985年新疆被国际自然医学会列为世界上四个长寿地区之一,每百万人口百岁老人数居全国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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