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14日通报了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7.1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7月11日2时30分,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1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4人受伤。
通报中指出,该矿是民营股份制企业。矿井为片盘斜井开拓,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正在进行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的技术改造,事故发生前改造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片盘西翼同时布置了4个掘进工作面、1个综采放顶煤回采工作面。该矿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经初步了解,该矿存在以下重大问题:
一是严重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该矿今年上半年就生产原煤约18万吨。由于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导致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量增大,矿井通风能力不足;该矿拼人力多头进行采掘活动,由于井下同时作业人员多,发生事故后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二是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混乱,形同虚设。该矿虽然安设了监测系统,但井下瓦斯超限时,不能有效断电,起不到监控作用,也没有采取整改措施。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前较长时间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严重超限,但没有切断工作面电源和采取撤人措施。
三是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施工组织不合理,边改造边生产,导致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主要回风巷道一段作为进风、一段作为回风,以及回采工作面实行下行风供风方式等严重隐患。
四是该矿产权多次转让,业主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味追求产量,追逐高额利润,无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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