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关媒体称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而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犯,结果在业界引发轩然大波,国产啤酒遭遇“甲醛门”,啤酒制造商异议归异议,却不能不去理会,因为“啤酒95%含有甲醛”的问题,正在并不严谨的舆论环境下面临偏离初衷的危险,这很有可能演化成一场社会批判和国际市场的围剿。比如,继媒体报道国产啤酒含有致病成分甲醛后,韩日两国对此做出强烈反应:韩国全国紧急收回中国啤酒,日本卫生部也提出对从中国进口的啤酒进行调查。
我以为,国产啤酒大可不必人人自危,只要能够充分把握好形势,在啤酒生产和销售服务过程中,千方百计地以消费者为中心,满足他们的合法要求,必然会对自身企业的发展起到推进作用。若只想用非正当的办法,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降低成本,只能会导致社会舆论的激烈反弹,对啤酒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致命的打击。
当前啤酒行业的已经进入了理性成熟的阶段,其发展势头也日益良好。从产量、销售量及纳税额等各项经济指标来看,每年都会有不小幅度的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日趋理性成熟,追求的不再是简单的价格高低,而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高低,权利意识也不断的觉醒,从而就促进了啤酒行业竞争方式的转变。
可是,啤酒行业的竞争并非一贯的理性,一些啤酒企业片面追求降低成本,却伤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其实只存在是否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还是“产生”的区别,即便一些啤酒企业也称这个存在比例“不算失实”,可见他们是知道啤酒中存在甲醛的,甲醛又是会致癌的,啤酒企业不会是不知道的,却对含有甲醛的啤酒未作任何说明,明显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的规定。
既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就要从实际工作做起,给消费者一个正面的说法,而不是左闪右躲地称,国家在饮用多少对人无害方面缺少法律规定,自己就可以肆意践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拿烟草行业来说,香烟里面也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但其外包装上是有明确说明含量的,相比之下,啤酒行业在这个方面做的却非常差劲。
我想,国家质检部门可确定一个标准,啤酒中含有多少甲醛对人体无害,啤酒企业应在啤酒外包装上予以说明,以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并逐渐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水平以便于降低成本,最终达到让甲醛消失于啤酒,这样也是赢取顾客信赖的方式,说明啤酒企业尊重消费者的健康,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也大有裨益,消费者更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其实外国啤酒也不独善其身的,只不过谁在细节方面做的更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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