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啤酒甲醛含量是否超标的争论终于在昨日画上句号: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布抽查结果表明,中国啤酒甲醛不超标。这个结论是在抽查了221种啤酒产品的基础上得出的,其中包括国内136家企业生产的157种啤酒,以及产自美国、德国、日本等10个国家的64种纯进口产品。
权威部门作出的结论打消了人们心头的疑虑,但是,“甲醛风波”带来的影响却不会立刻散去。回顾这一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以及它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其中很多地方值得我们总结和深思。
匿名信引发市场恐慌
“甲醛事件”源于一封匿名信。
6月15日,一位自称啤酒研究工作者的读者向《环球时报·生命周刊》反映:“早在几十年前,很多国家就已经禁止在啤酒中添加甲醛。我国不仅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啤酒加甲醛在业内还变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行规。为什么?原因只有一个,甲醛太便宜了!”
该报在7月5日刊登的报道中称,上世纪70年代后,随着工艺的发展,德国等欧洲国家相继禁止在啤酒里使用甲醛,甲醛已经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确定为可疑致癌物。这篇报道这样写道:“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副理事长、国家啤酒绿色标准课题组负责人顾国贤教授指出,现在有些大啤酒厂如燕京等,也已经不用甲醛了。不过,众多的中小啤酒企业依然在产品里普遍使用甲醛。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秘书长杜律君告诉记者,就产量比例来看,95%的国产啤酒都加了甲醛。”
随后啤酒中甲醛超标的消息像传染病一样,在市场上开始流传,恐慌与疑惑在消费者心头蔓延。消息传到国外,日本和韩国政府对从我国进口的啤酒采取紧急措施。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厅7月11日下令,要求有关方面紧急收回并检测今年进口的中国啤酒。该部门计划对收回的中国啤酒,以及未来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啤酒进行甲醛含量检测。而据日本共同社12日报道,日本卫生部部长已要求从中国进口啤酒的厂商对啤酒进行甲醛含量检测。日本还要求中国政府对有关中国出口到日本的啤酒含有甲醛的报道进行调查。
资料显示,自2002年以来,我国啤酒产量已连续3年居于世界首位。目前,我国啤酒年出口货值约7600万美元。啤酒行业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受事件影响,国内啤酒上市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其中燕京啤酒股价在7月13日大跌9%。虽然“甲醛事件”发生不久,尚没有啤酒销量受到影响的数据,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承认,事件“在消费者中引发了对啤酒产品的恐慌”。
国内三大啤酒巨头青岛啤酒、燕京啤酒和华润啤酒纷纷反驳,称报道严重失实,三家公司早已不用甲醛作为稳定剂,“国产啤酒95%加甲醛”的报道缺乏事实依据。然而,作为利益相关者,三大啤酒巨头的澄清并没有打消市场和媒体的疑虑。在门户网站加入进来转载相关消息后,“甲醛事件”愈炒愈烈。
在整个事件中,对添加甲醛是否有害的观点分成两个阵营。一种认为只要不高于一定标准,甲醛对身体就无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田栖静认为,中国啤酒的甲醛残留量基本上都在限量以下,饮用是安全的。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胡国栋表示,甲醛是细胞代谢的正常产物,广泛存在于天然食品中,啤酒中的甲醛含量属于低范畴,对啤酒甲醛问题不应做过多渲染。
另一种观点认为甲醛是一种毒品,啤酒中绝对不应添加。金威啤酒董事长叶旭全则呼吁,现在是下决心从行业标准上严禁生产添加甲醛啤酒的时候了,尽快制定严禁在啤酒中添加甲醛的行业标准才是根本出路。
权威部门出面“救火”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中消费者不知道该相信谁,由权威机构给个说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啤酒中甲醛含量专项抽查结果,认为国内生产的啤酒甲醛含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
在这次抽查中,8家中国名牌企业的23种产品,甲醛含量检测值在0.10~0.56毫克/升之间;抽查的其他国内企业的134种啤酒产品的甲醛含量均低于0.9毫克/升。所有检测样品不仅大大低于我国《发酵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甲醛限量要求,而且还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饮用水质量安全指南中甲醛含量≤0.9毫克/升的限定。
而在此前一天,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也正式发布了公告。协会认为,只要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在生产中添加甲醛的啤酒就可以放心饮用。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3月14日公告发布的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中,新列入的啤酒“甲醛”残留量指标为≤2mg/L。长期以来,我国啤酒的“甲醛”残留量基本都在限量以下。
协会称,目前我国的大型啤酒企业都已应用PVPP、单宁和硅胶等加工助剂替代甲醛的生产工艺来提高啤酒非生物稳定性。该协会鼓励所有的啤酒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控制甲醛使用量,进而逐步不用或少用甲醛助剂。
权威部门的解释消除了消费者的迷惑。不过“甲醛事件”对啤酒企业、特别是中小啤酒企业的影响是否就此结束则尚不明朗,因为对在啤酒生产过程中可以用甲醛的权威说法,业内反对的声音犹存。
事件之后的反思
虽然在权威部门澄清后,“甲醛事件”已暂告一段落,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事件以及近来有关食品安全的一系列问题,值得人们深思。首先,在“甲醛事件”中,某些媒体存在过度渲染和炒作之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媒体应认真谨慎报道食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杜绝恶意炒作,更好地维护我国食品在国际上的形象,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次,政府处理危机的反应速度还需进一步提高。“甲醛事件”在7月5日首次被曝出,但国家质检总局15日才公布抽查结果。从危机出现到权威部门公开表态,其间相隔10天时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食品卫生法律专家孙东东认为,在公共食品安全问题上,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包括信息发布在内的应急机制,以便快速处置类似“甲醛事件”这样的突发事件。
他说:“目前我国食品法规和相关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以及对食品的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今年以来社会上产生了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如果有关部门对一些事件作出的反应不够及时,社会公众不能迅速得到权威部门的释疑,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这种危机感。”
此外,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也应是头等大事。中信证券食品行业研究员乔百君认为,“甲醛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尚未建立完整健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其实啤酒中所含的微量甲醛,对人体根本构不成影响,即使食用也不会产生危害,但是由于公众不清楚,看到媒体的报道后自然会盲目恐慌。
乔百君说:“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标准这一问题,才能避免类似甲醛事件的重演,但这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