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39号国务院令,颁布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条例》共分五十七条,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的修订,主要突出了几方面内容:
一是活跃、繁荣演出市场,以保证人民群众得到价格合理、内容丰富的文化产品;
二是确保营业性演出内容健康,明确禁止营业性演出的危害国家统一、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十种情形;
三是防止营业性演出中存在的欺诈行为,维护观众合法权益;
四是消除营业性演出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适度引进外资。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营业性演出中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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