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最近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扩大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审批受理范围,简化赴港澳签注手续,放宽台湾居民入出境时限。今后凡在江西省投资设厂的台商、台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台资企业驻赣代表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再受投资金额等条件的限制,均可获得5年以内有效居留及多次入出境签注。
江西省公安厅的这些措施还包括:
放宽台湾居民入出境时限。从今年7月开始,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一年内需要临时或多次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控手续。
扩大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审批受理范围。为便于商务活动,将审批受理范围由原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企业员工,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和港澳企业在内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内地人员。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管理人员,可批准1年或3年的赴港澳商务签注。
简化赴港澳签注手续。赴港澳申请人可直接向设区市公安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减少审核环节。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本省常住居民,再次以同类事由申请短期赴港澳地区的,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
进一步放宽赴港澳探亲签注时间,申请赴港澳探子女或探父母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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