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原北京市交通局局长毕玉玺之妻王学英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王学英曾经是通州区教育督导室主任。检方指控她于2003年时,以帮助私人股份企业通州宋庄建筑公司经理张桂军承揽工程项目为名,单独收受张桂军送上的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
记者了解到,行贿人张桂军也是毕玉玺受贿案中最主要的行贿人之一,而王学英的案发直接原因也是毕玉玺案的浮出水面。
庭审现场
上庭身着红色短袖衫
再过一个月,王学英将过60岁的生日。
今天上午9点37分,身着红色短袖衬衣的王学英被法警带进法庭。20分钟之前,王学英惟一的辩护律师许兰亭已经端坐在辩护席上。
向旁听席点头示意
她的气色看起来不错,在进入审判区前,王学英还向左侧旁听席轻轻点了一下头。
不明白指控的受贿罪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检方指控,王学英涉嫌单独受贿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法官询问王学英有何意见,王学英说:“我对指控的受贿罪,还是不明白。”
她说这只是借钱还钱
在随后的庭审中,王学英当庭翻供,否认自己属于受贿行为,而只是朋友之间借钱还钱,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庭审对话
借的钱没花又存了11万美元
公诉人:你们家里当时有将近千万的存款,为何要借张桂军的存折来买底商?
王学英:我觉得用着方便,家里的存款没有到期,所以我觉得张桂军这笔钱比较方便。
公诉人:但你为何没有动存折上的存款,反而又存了11万美元?
王学英:我年纪比较大,觉得同时使用两张存折麻烦。
始终说自己是在“借钱”
公诉人:你认为这笔钱是什么性质?
王学英:我当时认为这笔钱就是借款。如果说我受贿我觉得很委屈,我一向认为朋友之间借钱还钱是很正常的事情……(哽咽起来)。文/记者李奎
庭前采访
无罪辩护不行就改罪轻辩护
昨晚,记者就此案相关问题采访了王学英的辩护律师许兰亭。许兰亭是京城著名刑事辩护律师,他曾在刘晓庆税案、沈阳“慕马”案等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过辩护人。
记者:你和王学英见过几次面?感觉她的精神状态如何?
许兰亭:见过很多次了,她的精神状态不错。
记者:你打算为王学英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的辩护?
许兰亭:我的辩护将分为两步,首先是替她做无罪辩护,假如法庭认定她有罪,我将为她做罪轻的辩护,减轻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王学英是毕玉玺受贿一案的从犯,二、王学英在案发前已经把存有23.13万美元的存折退回,这可视为一种积极退赃行为。
记者:你是接受她家人的委托,还是接受法院的指定?
许兰亭:是接受她家属的委托,我从王学英被审查起诉时就已经介入了。
相关政策
限制官员家属经商
中纪委曾在2001年下发通知,禁止地方主要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在其任职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律师、歌厅、舞厅、夜总会等行业。
目前已在经营上述行业的领导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须结束经营,或者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或交予组织处理;如再从事上述活动的,领导干部本人须以违纪论处。
这规定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案件回放
2003年11月1日建成通车的五环路。审计部门在对五环路的造价审计时发现“部分工程造价明显高于合理造价”,纪检部门随后介入调查。
2004年5月,毕玉玺被“双规”;
2004年8月,毕玉玺涉嫌受贿被刑拘;
2004年8月20日,市检一分院决定逮捕毕玉玺;
2005年2月底,毕玉玺被检察院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5年3月16日,毕玉玺被一中院判处死缓。法院认定1999年春节至2004年4月,毕玉玺先后收受贿赂1004万元。
王学英
曾任通州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案件回放
毕玉玺被“双规”后,王学英为销毁罪证,联系行贿人和亲属转移了大量的赃款赃物,随即王学英也被检方立案侦查。
2005年7月8日,北京市检察一分院正式对王学英提起公诉;
2005年7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王学英受贿一案;
2005年7月22日,北京市一中院首次公开审理王学英受贿案。检方指控王学英收受贿赂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
毕玉玺家
一家四口三人“下水”
毕玉玺有一儿一女,除了他和妻子外,儿子毕波也因涉嫌共同犯罪被调查。据《新京报》报道,目前,毕波已被取保候审。文/记者张丽锦李奎
背景链接
毕玉玺
1993年至2004年间,毕玉玺任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及首都公路发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交通部门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