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英在接受审判
继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毕玉玺巨贪落马之后,其妻王学英紧步后尘,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接受审判,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检察官指控其涉嫌伙同毕与玺共同收受贿赂美金23.13万元,但王学英今天当庭翻供,一口咬定涉案款额全是借款,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003年7月,被告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已判刑)收受
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张桂军贿赂23.13万美金。检察机关认为,王学英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学英今年60岁,是通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退休人员。今天上午9点半,王学英身穿印有“04”黄坎肩被法警带进法庭,她用目光搜索着旁听席,当看到自己的女儿后,王学英微微点头示意。
公诉人刚刚宣读完毕,她就大呼冤枉:“我对起诉书的指控有意见,不明白为什么指控我受贿23.13万美元。”对张桂军行贿的指控,王学英是这样“合理化”解释的:自己2003年7月已经退休,一天,张桂军给自己送来一个18万美金的存折,自己收下后又觉得不妥,过了3天又给张桂军原封不动送回。不料,过了几天,张桂军再次上门将存折送来,并在存折中又存了5万美金共计23万美金。这次,张桂军说:“你的儿子刚刚去英国留学,经济上难免紧张,我这个存折先给你放下,如果你有急用也好取着方便,权当是我先借给你的。”王学英说,“当时通州区房价上涨的厉害,我想买层底商,家里的存折都还没有到期,手头确实比较紧张,所以就暂时收下了张桂军的存折,存折上的名字是张桂军,他告诉了我密码,并给了我他的身份证。”稍做思考,王学英又说:“后来我自己用50万人民币买了一层底商,张桂军的存折又分文未动的给他送了回去。我根本没有故意想占有这笔钱,说我受贿实在是冤枉。”
对王学英这般“解释”,公诉人问到,既然你只是借张桂军的钱,为什么后来还把毕玉玺收受的其他贿赂款11万美元存到这张存折上?王学英回答道,当时自己家里没有外汇存折,就把这笔钱全存在张的存折上面。2004年3月自己还给张桂军存折时,连同后来自己存上的那11万美金一起给了张桂军。公诉人又问,:“你想买底商事,告诉过张桂军吗?”王一口咬定没有。“既然没告诉过他,他怎么知道你急用钱,还主动借给你钱?”在公诉人一再追问下,王学英哑口无言。
今天,知名律师许兰亭先为王学英做无罪辩护。他说,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张桂军送钱是因为毕玉玺在工程上对他有所照顾,王学英拿钱后就转告了毕玉玺,但并未转达说张桂军有什么要求。因此,张桂军送钱的目的是给毕玉玺而非王学英。此外,王学英在2004年3月底已经把张存折上的钱都还给了张桂军,这证明她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许兰亭这种辩护,公诉人回应到,王学英退钱是不得已。2004年3月,有关部门对毕玉玺进行的离任审计已近1年,而且纪委也开始了调查,心虚的毕玉玺感觉大势不妙,才让王学英赶快把收受张桂军的钱23万美金退了回去。
辩论至此,许兰亭又为王学英做罪情辩护。他说,即便王学英有非法收受贿赂的事实,但也有减轻处罚的行为。首先在2004年纪委刚开始找王谈话的时候,王学英随即主动交代了这笔23万美元的事情,属于自首行为,而且这笔钱王也是主动退回,没有造成什么危害,再者,王学英被捕后认罪态度良好,加上身体多处患严重疾病,请求法院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学英在做最后陈述时说:“我这事办得糊涂,但是要说我受贿的话,我觉得委屈,党和政府培养我这么多年,我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不犯法的觉悟还是有的。我身体不好,多处患病,一条腿严重肌肉萎缩,看守所的管教对我非常关心。一天两次送药,这些让我非常感激,也更加懊悔。”
法庭今天没有当庭宣判。(摄影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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