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班时分,哈尔滨妇幼保健院的走廊里,院长孙冬韦和她的同事们正兴致勃勃地商议做展板:“就写学习《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欢迎前来婚检”。“放这儿,就放婚检科旁边。”孙冬韦高兴地比划了一番。
这是条不长的走廊,墙壁上画满了好看的小孩图像和花花草草,很是温馨可人。婚检科位于最东端,大门紧闭,冷冷清清。“婚检医生有事出去了。”医生宋玉华解释道,“现在一个月有五六例婚检就不错了。”
“不过,情况就会改变。”医生们说。
黑龙江省卫生厅负责人7月19日对媒体表示,《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味着该省将再次施行带有强制性质的婚检制度。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已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
自2003年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黑龙江是目前惟一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法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恢复强制婚检的理由
2003年10月1日,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因袭了9年的婚检门槛被取消,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
民政部门认为,一方面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确,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检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无法认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否可以办理登记;另一方面,由于检查没有针对性,婚检中存在检查项目多、收费高等问题,群众反应强烈。取消强制婚检是顺应民意,体现了尊重人权、保护隐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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