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8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例已经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5个典型案件和办案事故的剖析材料。
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围绕剖析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正逐渐成为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摆和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新办法。通知指出,湖北、云南、山东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佘祥林等5起案件进行了剖析,认真查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应该吸取的教训,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要求,各个省级检察院要把5个案件的剖析材料及时转发到所有的基层检察院,传达到每一个部门和全体干警,并结合实际组织干警认真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促进广大干警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执法责任意识、办案质量意识和办案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通知还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讨论,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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