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今天正式对外公布。调价后起步3公里内实行分段计费,从1公里起,起步1公里3元,每增加0.5公里加1元,3公里以上起步价7元,每公里1.8元;从21时到次日早上5时,1公里4元,2公里6元,3公里8元,车公里价超过3公里的续程价格在白天价格基础上上浮20%,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50%的返程费。此外,出租车过往城区四桥不再收取2元的过桥费。新的营运价格自200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的营运价格
起步价:距离由3公里降为1公里,起步基价由8元降至3元,即起步1公里内3元。3公里内实行分段计费:1至1.5公里4元,1.5至2公里5元,2至2.5公里6元,2.5至3公里7元。夜间(21时—次日5时)加价后的价格为:1公里4元,1-1.5公里5元,1.5-2公里6元,2-2.5公里7元,2.5至3公里8元。
车公里价:白天(3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为1.8元,每500米跳表一次,计费0.9元。晚上(21时-次日5时)在白天车公里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3公里以上每车公里2.16元,每500米跳表一次,计费1.08元。
出租车过往城区四桥不再向乘客收取2元过桥费。
乘客要求中途停车等候,每等候满5分钟,按当时1车公里计价。
空驶费: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0公里以上,从10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车辆返回时,不得收取空驶费。
包车计费以不超过相应车公里价标准为限,具体租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长沙市客运出租汽车计程收费对照表
价格(元)营运里程(公里)原价(白天/夜间)现价(白天/夜间)1公里内 8/9.6 3/4 1-1.5公里 8/9.6 4/5 1.5-2公里 8/9.6 5/6 2-2.5公里 8/9.6 6/7 2.5-3公里 8/9.6 7/8 3公里以上白天每500米计费0.9元,夜间每500米计费1.08元
计价器调整期打表计程人工计费
新的客运出租车营运价格将于8月1日起实施,但计价器的调整、调试仍需要一段时间。在计价器调整前,所有客运出租汽车统一按《长沙市客运出租汽车计程收费对照表》执行,实行打表计程,人工计费。
长沙市技术监督局的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有出租车6400多台,这6000多台计价器内的程序调整,需要一定时间,他们保证在2个月内调整完毕。期间将实行打表计程,人工计费。新的计价器未安装前,出租车车票仍按旧标准打印。计价器的调整按长沙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出租车公司收费,每台计价器收费300元。
同时,客运出租车要按规定统一使用由长沙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不干胶明码标价签。标签上印有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如果出现拒载或未按新规定实行的,乘客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各部门配合做好营运价格调整
此次运价调整在正式实施阶段可能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等问题,长沙市各部门将采取些措施,相互配合。包括:不再向出租车收取路桥费;在禁停区增设规范的临时停靠点,制定出租车停靠管理新办法;有关部门继续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确保出租汽车良好的经营环境;政府已经取消的出租车收费项目,物价部门必须落实到位,不该收的钱,一分也不能收;逐步规范出租车公司的管理;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门督查,确保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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