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任平为首的“六合彩”赌博集团在沈阳新城子地区通过电话和电脑网上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参赌人员达千余人,涉案赌资达千余万元。
这起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确定为25起重点督办案件之一的,沈阳市“3·18”“六合彩”赌博案于昨日向新城子区人民法院提出公诉,法院即将开庭审理。
2004年4月开始,非法获取暴利的“六合彩”活动吸引了被告人任平与王某的注意。二人经研究后进行了分工,任平与其上庄联系并获取“六合彩”网址、密码,由王某出面雇佣人员贩卖“六合彩”。任平可以从上庄得到投注额13%的提成,他与王某再把11%的提成给下家,从中获取2%的提成款。
2004年6月,王某雇佣马某、张某、吕某参与从事“六合彩”的贩卖活动,他负责对雇佣人员进行管理,同时他还伙同马某发展董某、潘某及被告人徐某、沈某、秦某、安某、常某等人为自己的下线,每个月从任平手中获得一两千元的赃款。
他们的分工明确,马某负责下线人员报号、记号、送款、取款等项工作,每月获取固定工资1500元。张某与吕某负责用移动电话、电脑接下线人员报号投注、记账、在银行建卡、转卡等项工作,张某负责电脑操盘,接下线投注,二人每月获取固定工资800元。
其中吕某于今年3月4日,因参与“六合彩”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天,3月11日释放后,于3月15日又参与贩卖“六合彩”。
到2005年3月18日止,王某、马某、张某、吕某等人先后在被告人任平家中、租住房中,利用购置专用移动电话接号、电脑接报盘贩卖“六合彩”,吸收下线参赌金额1320余万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后,对参与“六合彩”赌博的11名被告以赌博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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