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没有人员伤亡、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简易交通事故,驾驶员间可以“私了”。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发布最新的关于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要求驾驶员在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中,尽快撤离现场,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不快速撤离将予严处
据介绍,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市交警总队根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专门出台了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该通告旨在让交通事故当事各方在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情况下,填写《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中的事故成因和经过栏后,自行快速撤离现场。而对那些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而驾驶员故意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将给予扣照、扣分或者罚款等相关处理;如果自行撤离,则不给予这方面的处理。
15类事故可“私了”
通告规定:在本市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3000元以下、且当事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由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15种情形的简易事故(见附表),当事各方可自行快速撤除交通事故现场,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之后,如需要交管部门的事故手续的,可一起到交管部门报案并申请给予相关手续。这些事故中,当事双方撤离现场后也可以立即报警,由交警处理。
7种情况不宜“私了”
在以上的15种简易交通事故中,如果有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酒后驾车的;学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一方车辆无行驶证、号牌或未定期检验的;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损毁的等7种情况,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及时报告执勤交警,等候处理。
当事人自行撤除事故现场后,交警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同时,可应当事人请求,当场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当场交付当事人。
赔偿有分歧这样解决
如何解决简易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分歧?通告指出: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如果在赔偿事宜中产生分歧,当事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赔偿事宜:肇事人所驾车辆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各方持《协议书》共同到肇事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或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场;肇事人所驾车辆未在本市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虽已投保但自愿放弃到保险公司索赔,并当场达成赔款或修车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赔偿金额、给付日期或者车辆修复日期,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受害方收到赔款或者车辆修复后,应当在各方当事人所持的《协议书》中签字。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仅就损害赔偿达不成协议的,填写《协议书》有关内容后,当事各方持《协议书》共同到事故发生地交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执勤的交警报告。
可以私了的15种简易交通事故
1、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
2、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
3、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先行的。
4、未按规定超车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或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或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未按规定调头的。
8、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的。
9、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未让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以及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12、不按规定倒车的。
13、违反禁令标志的。
14、违反导向标志、标线行驶的。
15、未保持安全距离,在同车道内后车追撞前车尾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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