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指示抢险组,尽一切努力搜寻被困矿工
8月11日,国务院成立广东省梅州市大兴“8·7”特大透水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和李至伦任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拟对这次事故进行彻底调查。
国务院派出多名高官至兴宁并非事出无因。记者了解到,发生事故的兴宁市大径里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云高是当地“人大代表”。其人际关系网错综复杂,公司股东成员中有多人为政府机构要员。有人还指称,他与一些地方领导“称兄道弟”。
据悉,事故发生后,曾云高曾想出资3亿元,企图息事宁人。
企图
欲拿3亿“摆平”事故
兴宁市位于广东省东部偏北方向,8月7日中午,这里发生特别重大的透水事故。除一具尸体被发现外,122条生命还淹在2000米深的水底“难以生还”。
一名朱姓矿工还提到一个重要信息:自从7月14日附近的罗岗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后,省里下达了停产整顿的通知,但大兴矿并没有停产。“我们白天下井,晚上干活。”朱说,矿工们晚上才将煤拉出来。“自去年初进矿工作时,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矿长也知道我们是在挖水底下的煤。”朱称,为了挣钱养家,矿工们每天都要下井和死神赛跑。很多人因此丢掉了性命,矿主及65名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则选择了“逃命”,而不是尽最快的速度抢救遇难者。
8月10日下午,兴宁市大径里公司负责人曾云高投案。事后有消息称,曾云高是被迫投案的。在事故发生后,曾还带着主要管理人员到兴宁市召开“紧急会议”,称要拿出3亿元“摆平”事故。但他并未如愿,还没等他们商定“摆平”方案,警车即四处出动,曾及其他管理人员遂作鸟兽散。
不去救命反而逃命,事后还想掏出巨款“摆平”事故,曾云高的“勇气”和“财气”令人“惊叹”。“3亿元”的“豪气”暴露出曾的家底,也引发众人猜疑。他何来这么多钱?
调查
股东中有多名“官员”
曾的家底很快被调查到。有知情人说,曾父在当地被人称为“第一富商”,曾云高家族在当地“有钱有势”。除了曾自己是人大代表外,他公司的股东及家族中还有政协委员和当地税务官员。他个人亦和某些官员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记者查证到,曾是兴宁市、梅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曾是黄槐镇选上来的人大代表。这位人大代表因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贡献,兴宁市人大常委会还授予了他“发展兴宁经济突出贡献者”称号。
曾的发迹正是缘于他的家族势力。据了解,曾在1999年广东省属国有四望嶂矿务局破产倒闭后顺利接盘,并获得四望嶂煤炭资源最好的“一矿”。知情人说,当时“一矿”的生产总值“上亿元”,但“在官商结合下被曾云高以500万元买断”。
经过几年的运作之后,曾云高迅速发迹。知情者称,曾云高在买断“一矿”的经营权后,成立大径里公司,并在近几年实施“大兼并”。而所谓“大兼并”即是以金钱和权势强行买断其他煤矿的经营权,大兴矿和永丰矿(即这次发生透水事故的“主井”和“副井”)就是在“大兼并”过程中归到曾云高名下的。
现在,黄槐镇半数以上合法煤矿已经被他兼并或“联营”,曾的身价据说已超过2亿元。兴宁市统计局提供的一个数据显示,在1999年改制前,四望嶂矿务局年产煤50多万吨。大径里公司的产煤量如果不少于这个产量,按现在的吨煤市值计算,曾云高一年的收入就有2亿元。
在经济上获得巨大成功后,曾开始进入“官潮。据称,曾云高的花名是“云高头”,他做事总是“高人一头”。2003年,曾云高成为兴宁市人大代表,之后他又顺利成为梅州市人大代表。
反映
曾云高只知“省钱”“扣钱”
在矿难现场,梅州市国土局矿管科一名负责人向记者提到了一个能说明曾云高“气粗”的事例。这名人士说,在罗岗“7·14”矿难发生后,他们也向大径里公司下发了停产通知书。但曾云高对他们说:你们再说,我让你们的局长都做不成。
曾云高此言非虚。知情人说,曾与一些地方领导“称兄道弟”。曾通过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手段,将一些官员拉入到他的利益链中。“他将黑色的煤炭压成一张张薄薄的银纸?穴钱?雪送到一些官员的手中。”
拉政府官员“入股”在兴宁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记者在兴宁市纪委了解到,就在“8·7”矿难发生的前两天,兴宁市委还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干部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文件规定,党政干部不准以合资、合股或搭干股分红等形式参与煤矿的生产经营,不准以单位的名义参与煤矿生产经营;不准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不准为非法煤矿的生产经营充当保护伞等等。
“不幸”的是,还没等这份文件发到各级官员手中,“8·7”矿难就发生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曾云高曾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提交过一份《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偏偏他自己的企业出现“震惊中外”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安全生产”在他的企业中只成为一句标语,并被四处张贴。
矿工们称,曾只知道“省钱”和“扣钱”:下井用的矿灯、矿帽及雷管、炸药等材料需要矿工掏钱。另外,矿工们每天收入的5%被作为“安全金”扣除,矿主并没有为他们添置任何安全设备。更为“心黑”的是,曾云高知道他们在挖水底下的煤,还逼着矿工以最原始的挖掘方式“拼命”挖煤。
愤怒
让违法企业主“倾家荡产”
“8·7”特大透水事故发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就矿难的善后处理多次作出批示,要尽全力抢救遇难矿工。而潜藏在矿难背后的“失职”、“渎职”及“腐败”问题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关注。
曾云高的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在已被基本查清。大兴矿“证照不齐”,并在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组织生产,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违章经营的企业。据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介绍,该矿生产许可证设计规模为3万吨,没有获得《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证照不全、管理混乱的企业,居然可以存在数年;广东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期间,这家企业仍组织生产。其中有无腐败的问题,是值得深思的。”李至伦特别强调,要“查证事故背后的问题”。据称,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将派要员参与调查。
李毅中说,广东的“8·7”矿难损失惨重,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死亡百人以上的恶性事故了。据称,今年1月1日至8月8日,全国死亡3人以上的煤炭安全事故总共有46起。其中27起是像大兴矿一样在下发停产整顿通知后“明停暗开”的,占60%。
李毅中就事故的调查已经给出了指示性意见:要查清企业主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运用经济、行政和刑事等多手法,让违法的企业主“倾家荡产”,情节恶劣的要“数罪并罚”。还要追出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腐败问题,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梅州市市委书记刘日知在大会上主动承认了错误。刘说,123名矿工难以生还,矿难事故充分暴露了严重的形式主义,监管人员渎职、失职、缺位。事故耗费了政府的大量精力,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他感到“深深地内疚”。
新闻立即评
良心让我们再次关注矿难
仅就情节和原因,这次广东兴宁煤矿透水事故,不过是此前不断发生的矿难的重复,几乎没有新的可评说之处。倒是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一番“怒斥”,为这一类矿难做出了“矿主发财、矿工遇难、政府买单”的定性。而恰可以为这种定性提供佐证的是,就在广东矿难发生的几天前,刚有媒体详细报道了山西的矿主、煤商,是如何一掷千金地狂热购买各种世界顶级豪华轿车。
有评论指出,目前这些矿工在井下的安全保障等各种生产条件,与100年前英、美等国家的矿工相仿。虽然对于了解内情的人来说,这样的说法并没有多么惊人,但当这样的现实被无情而直白地说出来时,还是会让每个良心尚存的人心惊。近乎原始的生产条件,与世界顶级的豪华轿车,其间的反差超出了任何合理的限度。
当然,每个矿工在进矿之初,几乎都知道他们所要面临的危险。是改善生存状况的强烈本能,使他们似乎是“自愿”地选择了承担生命的风险。同理,在矿工们“自愿”下井,而监管部门又允许或默许开工生产的情况下,再高的暴利,都会被矿主视为合理而受之坦然,却决不会有任何动力促使其增加安全投入。但是,当这种貌似自愿的交易却以生命为代价时,就超出了所有经济学可以解释的底线。每一桩本可避免的矿难的实际发生,都意味着法律规范及政府监管的失职和失效。因此,在“矿主发财、矿工遇难”之后,“政府买单”既是替无良矿主受过,也是在为自己的失职承担必须承担的责任。
□最新消息
“珊瑚”影响抢险
截至13日,作为大兴煤矿特大事故救难的关键,为寻找透水点和封堵点而进行的物探工作累计已经布点832个,完成布点总量过八成。但受强热带风暴“珊瑚”的影响,物探布点被迫在当日下午停工。
昨天,121户被困矿工家属进行了DNA取样检测。据了解,矿工都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矿方是以矿工每月工资总额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来应付矿工的意外受伤及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