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全省21个市(州)党委书记、181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已全部实现了异地交流任职,标志着干部交流制度成为我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
为突破干部久居一地形成的利益格局和人情“圈子”,为干部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省委要求: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交流对象。一是县以上地方党政“一把手”和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法检“两长”、公安局长等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二是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三是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原则上实行异地任职。同时还规定,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时间满5年的,必须进行交流或轮岗。省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在一个岗位上任职过久,干部非常容易陷入人际关系的重重包围。干部交流帮助他们摆脱了人情关系的困扰,确保他们秉公办事、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法律。
异地交流之“数字说明”
21个市(州)党委书记全部异地任职;181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组织部长全部异地任职;21个市(州)纪委书记、法检“两长”全部异地任职;181个县(市、区)公安局长全部异地任职;17个市(州)长属于异地任职,占市(州)长总数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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