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出台《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甲级)审定标准》,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领导,保证资质审定工作的有序开展,要明确资质审定程序及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指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和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分别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和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申请的受理、现场考核和评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作,并作为技术评估单位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工作。
《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包括申报与受理、技术评估、报批和批准等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有对机构条件、人员要求、仪器设备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甲级)审定标准》包括职业卫生考核项目及内容、放射防护考核项目及内容、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判定标准、放射防护评价机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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