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我国各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据统计,今年1—6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54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5.53%;审结案件133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2.83%。上半年法院审理的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均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就是以这两类罪名起诉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大幅上升。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今年1—5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513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8.9%;审结307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7%。同期全国法院共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审行政案件26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8%;审结8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部门在依法各司其职的同时,密切配合、盯紧保护知识产权“山鹰”行动取得的战果,提前组织安排好审判人员,力争做到案件一经起诉即依法审理并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还不断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监督指导的力度,适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重大案件督办制度。为了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起草涉及专利侵权判定基准、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音乐电视(MTV)著作权纠纷案件等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近期还将公布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以进一步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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