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高收入人群正好有条件通过特权的形式来实现这个意愿
广州市番禺地区的商人杜家伟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而成为了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在他1974年出生之后,原本母亲想再要一个男孩子,但是1978年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在广东省推行。这样杜家伟就“只有”3个姐姐和1个妹妹。
但是杜家伟自己却有2个儿子,而且还想再要1个女儿。这当然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但是杜家伟却有自己的办法。他的办法就是交钱。他告诉记者,当时生第二个儿子的时候,计划生育部门曾经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但是在他交纳了一定金额的款项之后,仍然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且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
而广东省另外一位接受采访的张先生却用了另一个办法,《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本市户籍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依法结婚后,仍定居本市且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涉外一方无子女或者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新组合家庭可以按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因此他利用自己的关系,办理了一个马来西亚华侨证明,也顺利地拿到了二胎准生证。
想生二胎的两个极端
今天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要2个孩子,一方面是仍然残存的传统影响,一个家庭总希望能够有一个男孩子延续香火;另一方面,许多有经济能力的家庭,希望能够给孩子塑造一个有伴的成长环境。
据统计显示,想要二胎的中国家庭,往往占据了中国社会等级的两个极端,即收入偏低的农村人口和收入居高的富裕阶层,只不过他们选择的方式不同。以往农村为了生二胎而不得不成为“超生游击队”的现象,在城市里不可能出现;而动辄数千数万元的二胎准生证,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不算是经济负担。杜家伟跟记者计算说,他在给二儿子办户口前后,加上二胎准生证的款项,总共支出是6万多元,这对于拥有一个资产总额达1400多万的鞋厂老板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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