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紧急取缔15家幼儿园
名单中没有肇事车所在的锦绣江南幼儿园
昨天,记者在居住的酒店发稿时,电视台正滚动播出龙华电视广播站关于8·23交通事故的公告,其公告内容除提醒在事故中的死伤者家属要到龙华街道办司法所处理有关事宜外,还将此次事故中受伤死亡的人数、性别、年龄、姓名全部列出播出。
在这条新闻播出后,又马上截电视台的节目,播出《关于取缔育苗等15家幼儿园的公告》。公告中提示,龙华街道办辖区内的育苗等15家幼儿园未取得有关部门的证件,列为非法办学机构,请有送女儿至非法幼儿园的家长马上要转到有正规资质的幼儿园。发布的单位则是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随后,播出的节目将育苗、苗苗、会心托班等15家幼儿园的名字和地址全部显示和读出来。但记者却没有找到锦绣江南幼儿园的名字。
广州校巴安全隐患不少
离9月1日学校开学只有几天的时间,深圳“校巴撞人”事件令社会各界再次关注校巴安全。记者昨日走访广州海珠区、白云区等地段一些民办学校发现,不少校巴存在超载、破旧不堪等安全隐患。
问题一:由报废车翻新而成
昨日中午时分,记者在海珠区台涌村的一所颇具规模的民办学校看到,校园一角,一辆校园免费参观接送车已经“整装待发”,车头和车身装饰一新,上面用大红字幅赫然写着招生热线的电话,车子的外部整饰一新,看上去光亮无比,仿费一辆新车。但仔细看去,却明显看到破烂的痕迹,车身和车尾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锈迹斑斑,尤其是车尾右方,不但有大面积的外壳剥落,而且车皮还裂开了一条15厘米左右的口。车厢内部更是破旧,车门附近有三块地方的皮剥落,直径约20厘米,非常醒目。座椅很旧,灰尘污渍满面。
有居民告诉记者,不少学校租来的中巴营运车,其实是报废车翻修而成的。在学生上下课时,临时穿上“校车”的外衣,堂而皇之地接送学生。
问题二:雇外地车当临时校巴
记者以家长给孩子报名的身份与校内的老师聊起天来,据一名老师介绍,正式开学时,学校共有14部校巴来往穿梭接送学生,但这些校巴大多是从校外雇请的交通运营车,属于学校自己真正的校巴只有两辆。
当问到校巴的安全问题时,这位老师很肯定地承诺,不会有问题,因为每辆校巴都有跟车老师,而校外租的车也是通过学校审核的,证件齐全。
记者随后来到海珠区石榴岗附近,也看到不少校巴。而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这些校巴大多是从广州市177医院开往仑头、小洲等方向的中巴车,临时被雇来充当校车,有不少车牌是广东湛江等地的外地车牌,车身上则印着“××公司”、“××运输队”等五花八门的名称。
问题三:严重超载险象环生
在另一所民办学校,一些家长告诉记者,该校校巴超载现象比较严重。据介绍,该校分中学、小学两部分,全校学生共1000多人,而每天乘坐校车的学生占近1/4,200多学生就全靠这8辆校车接送。每到放学时,就可以看到一辆辆超载的校车驶出校园,到现场接孩子的家长们都感到心惊胆战。
在海珠区石榴岗,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附近学校的校巴几乎没有一辆是不超载的,一辆19座的中巴车,通常最少的塞上30人,最多的可塞到50人。
广州市教育局:校巴必须是本地牌照车
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全市数以万计的校巴,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要逐一查清整治一个不漏需要一定时间,但近几年来,市教育局已联合交警等部门对校巴进行严格年审。
据了解,2003年,广州教育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进行了大规模校巴专项整治,曾经在突击监测1000辆校巴中,发现几十辆存在各类问题,主要是安全性能、假牌照、报废车、私人承包等问题,甚至还发现用已报废的救护车改装成校巴的案例。
根据整治情况,广州市教育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把校巴管理纳入了学校安全工作的范畴。市教育局还专门发文,出台一个加强校巴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执行。
按照这个管理意见,广州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每年都要把本校校巴的详细资料,报交区、县教育部门,再汇总到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拿到车管部门去进行“校车检测”,通过相关的检测后,张贴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颁发的“广州市学校(幼儿园)师生接送车”标志,才能获批继续作为校车营运,等于每辆校车每年要经过“两次年审”,从而加大监控力度。
并且,管理意见中还特别要求,参与校巴营运的车辆必须是本地牌照车,因为这样便于本地车管部门管理;必须是学校自己的车,杜绝学校请私人承包校巴等情况。而司机、校巴的资料,也都会在教育部门登记备案。校巴司机的更换也需要征求交警意见、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据悉,目前广州每年通过检测、登记在册的校巴1500多辆,主要是民办学校的。今年的“校车检测”工作目前也在进行中,预计9月份开学前可以完成。
校巴管理应纳入政府渠道
深圳“校巴撞人”事件让人们为逝去的生命惋惜,同时再一次把拷问的目光投向了校巴的安全管理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已明确表示,校巴所属的幼儿园对此次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诚然,幼儿园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着漏洞,是监管的失责,但我倒想问一下,我们的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存在着对校巴管理的漏洞,也应该负有监管不严的连带责任。
每到了开学之时,广州、深圳乃至广东全省都会对校巴进行清查整顿,但实际上从来都没有杜绝过“问题校巴”的上路。究其原因,大抵是由于有关部门对校巴一直没有纳入管理范围,导致校巴的安全管理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而学校为了节省成本,将“病车”穿上校巴的外衣,就堂而皇之地上路了。
广州市自2003年起就严格限制了校巴的上路“身份证”,但不知道是由于有关部门好蒙混,还是为了体谅学生没车坐的难处,反正那些“野鸡车”、报废车一变身就能钻空成为校巴非法营运。此外,谁都知道货车超载了是绝对上不了路的,可是很多学校普遍存在的校车超载问题却听之任之,这实在让人不解。难道孩子的安全还比不上道路的安全重要?问题校巴的存在只能说明我们的监管缺位和管理疏忽。再严重地说,是对孩子生命权的漠视。
与我们紧邻的香港,对校巴的管理极其严格,有专门针对校巴安全的条文规定,大到校巴的营运,小到座位的设计,都体现了安全第一的人性化原则。我们可以适当参考其做法,将校巴的管理纳入到政府渠道,通过人大立法及政府支持,除了对校巴的安全管理之外,对其设计、路线、成本等都给予特殊关照,有了相关部门统一的管理,才会真正确保安全。也许这是深圳“校巴撞人”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