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5日透露,自2005年4月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截至7月20日,各地执法人员共取缔非法行医3.4万余户次。
专项行动开展4个月来,总体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的地方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视不够,思想上、认识上和行动上还未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
二是一些地方还未真正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多部门协同开展工作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对非法行医者打击不狠、出手不重、打而不死,无证行医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社会宣传和曝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个别地方对案件的查办不够及时、调查不够深入、处理不够到位,对违法违规者还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作用。
四是一些医疗机构存有侥幸心理,想方设法规避执法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有效纠正,甚至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在顶风作案。
针对上述问题,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将组织开展第三批的督查,要逐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予以曝光。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20日,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45.8万余人次,出动车辆7万余台次;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15.7万余户次,取缔无证行医3.4万余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9394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1220户,查处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机构1021户,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246户,查处计生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162户,查处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它违法行为1.3万余户。
没收药品、器械7万余箱(件),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余元,罚款4428万余元,警告、责令改正2万余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23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87户,暂停机构执业2801户,暂停人员执业6097人。
向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878件;追究刑事责任33人;对69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更多案件正在处理之中,将陆续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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