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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学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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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毕玉玺受审问 |
今天上午,毕玉玺之妻王学英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昨天本报报道了毕玉玺儿子毕波涉嫌转移赃物罪被起诉的消息。曾经执掌北京道路修建权柄,风光一时的毕玉玺,在受贿千万时,可曾想到会有今天的下场呢?
王学英在庭审中曾当庭翻供,声称其收受的美元23万余元是向通州区宋庄建筑公司经理张桂军的借款,并非受贿款。她的辩护律师许兰亭则提出,王学英虽明知美元23万余元是张桂军给予毕玉玺的贿赂款并予以收受,但其主观上没有与毕玉玺共同受贿的犯罪故意,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王学英的行为即便构成受贿罪共犯,亦应认定为从犯,且在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学英伙同毕玉玺于2003年7月间,收受张桂军为感谢毕玉玺为宋庄建筑公司承揽首发公司所属工程提供帮助,而给予的美元23.1万余元,并将收取贿赂的情况告知毕玉玺,与毕玉玺共同占有该款。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王学英在毕玉玺的授意下,将该存折交由张桂军保存。事实表明,王学英与毕玉玺均充分认识到张桂军给予钱款的性质及收受后的行为后果。从整个行为过程看,王学英与毕玉玺具有共同的受贿故意和受贿行为。而且王学英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与毕玉玺作用相当,王学英虽在侦查机关供认了所犯罪行,但庭审中又翻供,其行为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因此,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学英有期徒刑10年。许兰亭律师表示,要在征求王学英本人意见后,才能决定是否上诉。
王学英被判刑后,张桂军将难逃法网。张桂军被另案起诉后,曾在庭审中翻供,说毕玉玺也帮不上他多大忙,并声称那23万多美元并不是贿赂款,而是借款。但在王学英一案已认定该款为贿赂款后,张桂军肯定会被以行贿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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