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具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切实帮助22个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
29日至30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强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贯彻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改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牧民收入为重点,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方针,扎实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各项工作,大力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把着力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项目上。要充分发挥当地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积极培养人口较少民族各类人才,尽快改变这一制约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要通过国家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大企业也要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通过一对一帮扶、援建相关项目、开展社会捐助等方式,支援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