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30日称,我国个人信用数据库继2004年12月七城市试运行后,目前已基本实现全国商业银行联网试运行。目前,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实现127家商业银行全国联网,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人民银行称,近几年根据国务院决定,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发展规划,推动征信立法,加强征信市场监管;2004年以来,按照“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的指示,在全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国联网的基础上,加快了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建设。
人民银行称,127家全国联网的商业银行,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1家城市商业银行,最后2家城市商业银行也正在联网调试中。与农村信用社的联网正在积极推进,已与8家联社实现了联网。
人民银行称,随着个人信用数据库逐步投入使用,今后,任何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个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商业银行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据了解,不少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将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作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的固定审查程序,个人信用数据库将在商业银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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