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份名为《“十一五”时期市场体系发育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对策建议》的权威报告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指出,“十一五”期间,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中国将创设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任兴洲强调,考虑到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独立性,借鉴发达国家在反垄断执法机关设置上的经验,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可以称之为“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并只在中央和省两级设立。
任兴洲说,该机构应拥有调查检查权、审核批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裁决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该机构应拥有直接处理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