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将于近期举行!今天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听证方案——居民用水每吨拟提价0.32或0.42元,并实行阶梯水价,月用水超过30吨的将收取双倍水费。
《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材料》提供了两种居民用水调价方案,即从现在的0.90元/吨上涨到1.22或1.32元/吨。在此基础上,水价采取阶梯计价方式,以家庭住宅单元为一户(四口之家以下),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23-30吨的部分,按基本价的1.5倍计收;超过30吨以上的部分,按基本价两倍计收。第一级阶梯水量内,特困户可继续按0.90元/吨优惠计收。
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业、特种用水的价格也会作出相应调整。
另讯记者杨桂荣报道目前物价部门提供了两种居民生活用水提价方案供市民听证。此外,一家四口月用水量可能以22立方米和30立方米为界,分三阶段实行阶梯式收费。
两种方案三阶梯计费
《听证会材料》称,有关方面就广州市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等几个领域提出了两种调整方案。
根据《听证会材料》,下一阶段广州市目前有望采用的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计量的量级为:
以家庭住宅单元为一户,以水表抄见行度计收。第一阶段水量基数及价格为:月用水量22立方米及以下,按基本水价计收;第二级是月用水量为23-30立方米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第三级是月用水量超过3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详见表格2)。
用水超四人每年确认
据介绍,如果居民户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时,可凭户口本、暂住证到水企业确认用水人数,每增加一个用水人,可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上增加6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的下限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本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确认人数的有效期为一年。
特困家庭有适当优惠
根据《听证会材料》,对持有效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给予优惠政策,在第一级阶梯水量(即月用水量22立方米)内,可以按原价(0.90元/立方米)计收。具体操作上采取“先收费后返还”的形式,即先按调整后价格收取水费,每年度一次返还水费差额;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的,按批复的计费方案执行。
链接:若调整水费多缴不少
暂时以第一种方案为例,即1.22元/立方米。居民姜女士家2005年某月用水量为38立方米,其应缴的水费计算如下:第一级22立方米水费为:22×1.22=26.84元;第二级水量8立方米的水费为,8×1.83=14.64元;第三级水量8立方米的水费为,8×2.44=19.52元;三者之和即为总水费61元。比调价前的0.90×38=34.2元多缴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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