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难产
中国从1994年动议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并准备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1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前后两任局长金人庆、谢旭人都曾多次公开表示,燃油税将“择机开征”,但最终以“燃油税改革方案出台受价格因素影响,原油价格居高不下,需考虑各方面因素”为由搁置。
2004年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中国汽车产业高峰论坛上曾透露,我国汽车燃油税方案已经制定,经人大常委会讨论原则上同意,但尚未出台,主要考虑油价较高,出台影响太大。
他说,已经制定的燃油税政策,是把现有每辆汽车需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没有增加用户负担,不足以用来抑制对燃油的过度消费,所以,燃油税征收标准应该设为30%以上,甚至达到100%。
在9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也表示,当时有很多人都认为在原油价格有所回落的时候出台燃油税是最佳时机,但是,我们一直没有等来原油下降的机会。
国家能源办的上述人士说,按照当初费改税的初步改革方案,即将开征的燃油税税率大约为30%至50%时的油价在每桶25美元左右,但现在的油价在65美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方案如何做确实很难定下来。
他说,虽然专家们已就各个高中低方案做过精确测算,但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与研究,最后还得报国务院批,所以尚无准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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