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变相乱收费?
初中入学收两三万元,算不算乱收费?对此,海南中学原副校长、海南实验中学校长周宏石的答复是:海南实验中学作为“国有民办”初中收费是有依据的,海南省政府下过批文;“国有民办”体制有助于解决政府对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可以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曾纪宁的观点与此类似。
所谓“国有民办”,就是指国有学校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海南中学2000年秋开始,以学校“整体承办”的形式对其初中部进行改制并收取高额学费,2004年更名为“海南实验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则是2003年向银行贷款9000万元创立了民办初中部,初中部设于该校校内。
这两所民办学校收取高额学费的依据,是2002年海南省教育厅、发展与改革厅、财政厅作出的《关于海南中学初中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鉴于海南中学初中部已实行办学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就海南中学初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杂费:每生三年3万元”;另一项与此类似的批复写道:“……杂费:海南华侨初级中学每生4300元/学期”。
民革海南省委宣传处处长常克英说,教育部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地要抓紧治理“一校两制”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试验,应该主要选择基础薄弱学校进行;这类试验学校必须是独立法人,有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学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资源,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她说,海南中学和华侨中学的这种做法显然是违反规定的,这两所学校的初中部,聚集了全省最好的师资力量。海南省人大科教文卫工委委员吴锋则认为,鉴于这个问题各方争议很大,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呼声。
海南省教育厅厅长黄国泰曾针对优质初中“国有民办”一事作出答复: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必须停办重点初中,一律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由于海南中学初中部等历来都是面向全省招生,如果改成就近招生,全省老百姓不会答应;如果停办,全省这样好的优质初中教育资源将更加匮乏。所以转成了现在这种民办初中形式。
常克英认为,“优质初中教育资源匮乏”不能作为收取高额学费的借口,“国有民办”的做法不但没有解决“优质初中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反而使普通收入家庭的子女本应享有的资源变得更加匮乏了。
学生家长黄广民认为,以往一些重点中学利用学校的名气收取“赞助费”,现在不允许办重点中学收“赞助费”了,这些学校就搞“国有民办”收取高额学费,这就是一种变相的乱收费。
据悉,2005年秋海南实验中学招收初一新生750人,如果按每人3万元(根据考试成绩不同收费高低不同,但只会比3万元更高)计算,该校今年至少收取了2000万元学费。周宏石告诉记者,收取的学费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发放教师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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