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被抓后竟让朋友来顶罪,然而天网恢恢,凶手最终被判死刑,但就在被执行死刑前,为保性命,真凶又供出帮他传递信息串供的两名警察。这一离奇曲折的案件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两被告周建模、王一勇均不服判决并上诉。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混混报复杀人
2001年9月23日17时50分,一男子在长寿区凤城镇黄桷湾商业街一网吧门前被人杀死。经警方调查,被杀男子名叫徐波,当时19岁。
据警方调查,余洋、徐波等人均系长寿区凤城镇一带的小混混,余洋曾与徐波哥哥徐城上网聊天时发生争吵,徐城被余洋用刀砍伤。徐波知道后扬言要找机会“报复”。9月23日,余洋等人经过该网吧时,看见徐波,便对徐波进行殴打,并刺数刀。9月24日,逃到四川省大竹县的余洋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凶手为活命翻供
2001年11月6日,余洋突然推翻口供,称徐波是陈渝杀的。检察机关于是重新调查此案。同时,“目击整个凶案过程”的程科达和李袁伟均“证明”,“刺伤徐波致死的人不是余洋”。
2002年3月27日,公安机关逮捕了所谓的“真凶”陈渝。审讯中,陈渝承认是自己刺伤徐波。
孤儿为“兄弟伙”顶包
2002年7月19日,陈渝突然翻供,说有重要情况汇报。
原来陈渝和余洋是“兄弟伙”,从小由余洋父母养大。案发后,陈渝决定帮余洋顶罪。同时,在以余洋之母为主的策划下,陈渝、程科达与李袁伟达成共识,一致说“人是陈渝杀的。”
此后,李、程两人出庭为余洋作了伪证。但陈渝发现看守所的日子不好过,于是他在受审时翻供。
2003年3月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以伪证罪判处陈渝有期徒刑5年,余洋的母亲被判4年零6个月,程科达被判3年缓刑。余洋被判处死刑。
刑场曝出惊人内幕
就在余洋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余洋突然大喊:“我要见检察官,我有重要情况汇报!”
余洋举报称,“长寿区公安局预审科的警察周建模指使我翻供的。”据余洋交代,“一天,监舍一管理干部给我带来衣服,里面有张我妈写的纸条。后来,王一勇和周建模第一次来提审我,周建模说他是我干爹的表姐夫,我就相信,他是来帮我的。”余洋说,在周、王两人第三次提审他时,“周建模说‘光是有人顶罪还不行,还要有人作证。’让我找两个证人。我于是就要我妈去找程科达和李袁伟出来为我作证。”
两警察被判刑
2004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周建模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王一勇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后,两被告人不服,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近期宣判———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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