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 我国初步建立的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由10个中央直属储备库、31个省级储备库和多灾地县储备点构成,基本能保证灾后24小时首批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
这是记者22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常务副部长贾治邦说,目前,我国已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个专项预案和85个部门预案,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国家应急工作机制和体制。
截至2004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制定省级应急预案,333个地市中的310个、2861个县市区中的2347个也出台了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初步建立了全国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另外,我国覆盖到县的灾情信息网络系统已全面开通,提高了灾情信息报送时效;同时建立了灾害救助资金应急拨付及救灾物资应急调度制度,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在灾害发生后的2至3个工作日内基本可以下拨到灾区。
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在我国也得到健全,积极引导了公益慈善组织在救灾行动中发挥作用。1996年到2004年,社会捐助募集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245亿元,自1996年起,民政部建立了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东西部跨省对口支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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