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0日22时47分,位于河南新密市平陌镇的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昨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该特大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贾江华、景永振、彭向军、付相庄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4年10月20日,郑煤集团大平煤矿井下21下山掘进工作面放炮揭穿了一个落差约10米的逆断层,使该区域煤层瓦斯压力增大。掘进工作面突然进入断层破碎带后,在高地应力和高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煤与瓦斯突破断层破碎带岩柱,于22时09分发生了延期性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进风流中,造成西大巷与11轨道石门交会处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
当郑煤集团大平煤矿通风科微机监测室值班员发现微机屏幕显示井下21下山瓦斯探头瞬间由1.49%升到40%时,即向通风科调度员贾江华汇报异常情况。贾江华自以为是瓦斯探头失灵造成,便通知瓦斯探头修理工下井维修。22时14分左右,矿总调度室值班人员在瓦斯终端监控显示屏上发现13抽放风泵站瓦斯超限,向贾江华汇报后,贾江华将此情况告诉了调度室调度员景永振。4分钟后,该矿通风科的工作人员王二花又发现井下十几个地方瓦斯超限,又向贾江华汇报,贾江华向替通风科科长彭向军(离岗回家)值班的职工于松长作了汇报。22时30分,景永振接到井下安检员汇报13121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达到6%,同时从瓦斯终端监控显示屏上发现井下有地方瓦斯超限,未按规定采取停电撤人措施。
矿长助理付相庄为事故当日值班领导,没有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后未立即组织值班调度员与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而是在值班期间玩牌,在接到井下瓦斯大面积超限报警后,也未按规定采取停电撤人措施。22时40分,由于井下架线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产生的电火花引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名矿工死亡,35人受伤,其中1人为重伤,4人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
去年12月1日,新密市检察院宣布,造成148名矿工遇难的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首批4名责任人贾江华、景永振、彭向军、付相庄,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已被逮捕。后对该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4被告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依《刑法》之规定,分别判处贾江华、景永振、彭向军、付相庄有期徒刑7年、6年、4年、3年。
宣判后,4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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