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个税调整立法听证会滚动报道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我是来自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声雯。下面我将我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观点陈述如下:
在陈述中,我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简称为“个税免征额”。个人所得税已是我国第四大税种,它的征收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根本利益。
本次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调整到1500元,我认为仍然偏低。我的主要观点是(1)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调整到2500元;(2)根据纳税人所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征收个人所得税;(3)个税免征额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调整。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