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级领导干部不能随意离开深圳了。昨日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透露,深圳市政府特地发出通知,离深超过3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深。
根据昨日公布的《关于明确政府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今后各级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凡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深到国内或其它地区,时间不超过3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深;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事先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深。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3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深。
离深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副市长、秘书长向市长请假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向秘书长请假,并向所协助的副市长报告。各区区长、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向市长请假,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其他市政府直属单位正职向分管副市长请假报告。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其他负责同志向所在单位一把手请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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