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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合法避税的话题引起了人们的争议。起因是某国字号理财师培训传授税务筹划,培训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节税避税”。税务总局有关官员对此做法有条件默认,但认为应侧重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和运用,而不应仅仅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社会各界对此看法观点不一。(9月26日《国际先驱导报》)
在我们国家避税一直是个敏感话题,在很多人心目中,避税就是偷税漏税的代名词。现在,“节税避税”的培训浮出水面,自然会引起很多争议。实际上,合法避税不等于偷税漏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实存在许多减免税的操作空间。
人们反对避税的理由之一,是在中国税收观念仍然不普及的情况下,过分强调节税避税,有可能使原本并不完善的税收观念日益淡薄。其实,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看法。在笔者看来,合法避税者恰恰是那些有着更强烈纳税意识的人,这些人深入学习税务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从而更加了解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控制自己的经营与财产行为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人们常说发达国家居民纳税意识非常高,其实他们的避税意识同样很高。更何况,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应权责对等,目前政府为纳税人服务的责任意识相当欠缺,在这种背景下,不应片面强调纳税人的义务。
人们反对避税的另一个理由是,富人本应多纳税,却给他们传授避税知识,有悖社会公平。这里存在对于节税避税的认识误区。其实,合法避税不仅是富人的专利,在百姓日常的理财活动中也普遍存在,比如家庭保险、教育储蓄等都可以用来合法避税。合法避税作为一种财务知识,任何人都可以掌握,也有权加以利用。
社会上公开传授避税知识,乃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如此。我们可以把节税避税看作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博弈,只有通过这种博弈,才能更好地确定纳税人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的界限。从客观效果上说,这种博弈也有利于国家税法的不断完善。
当然,节税避税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税收总量的减少。但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笔者认为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它达到了“藏富于民”的效果。近日《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称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虽然数字有争议,但税负过高确是事实。更关键的是,与高涨的税负指数相对应的是财政资金低使用效率。从几次“审计风暴”就可看出,那么多资金被贪污、挪用、截留,纳税人的血汗钱就这样被轻易地挥霍,最后连个责任人还找不到。假如这些钱留在私人手中,资金使用效率会大大提高。“藏富于民”更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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