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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含着保险费,我可从来不知道呀。”一次偶然的机会,经常出差的中国社科院的黄先生发现火车票里含有保险费,自己竟不知道,黄先生一怒之下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法院正在审查是否受理此案。
近日,黄先生在北京铁路营业厅买了一张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票价203元。事后他在网上查到这张票含有2%的保险费,约3.98元。
黄先生说:“含保险费,票上为何不标明,再说我不需要保险,为什么一定要强制我买保险?保险是票价的百分之二,不同乘客买的票不一样,交的保险费也不一样,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
记者来到北京西站,先后询问了10多名旅客,没有人知道火车票含保险费。
北京西站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火车票里的保险费是人身意外险,如果旅客在火车上受伤,可以凭列车长的记录,到区县级以上的医院治疗,车站可以负担医疗费。工作人员说,无论票价多少的火车票都含有保险费,这项规定从1951年就开始实施了,这项规定是铁道部制定的,他们只是执行规定。
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吕峰律师表示,如果火车票价里含有保险费,而又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样做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了他选择的权利。
吕峰律师说,相信火车站这样做是为了使乘客受到伤害时能够有所补偿,减少社会矛盾,但在实施过程中应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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