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贫困地区铺张浪费之风。
通知指出,贫困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务接待标准特别是用餐和住宿标准,按照有利公务、节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开展接待工作。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贫困地区工作期间,不得增加当地负担,不得接受使用公款的宴请,提倡用工作餐,禁止饮酒。严禁贫困地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
通知指出,贫困地区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和演唱会等文娱活动。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控制规模和财政支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举办县庆或传统节日庆典活动,按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贫困地区不得超标准建设道路、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得搞形式主义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得向基层单位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更不得挪用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