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9月30日电 第四次“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于30日在香港举行。会议通过《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并同意共同推动《规划》报告内的建议,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
据香港特区政府提供的消息,各省区与会代表同意“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应围绕五大基本任务展开:共同创建有利于区域科技合作的环境与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相互开放和共享;实现科技人才合作培养与交流;共同培育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共同研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
为落实《规划》的建议,各省区同意首先启动12个专项。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在会议开幕致辞时表示:“泛珠三角各省区加强科技合作,可促进跨省区的科技资源整合和人才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多赢格局。长远来说,更可以加强区内技术创新能力,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减少依赖进口技术,使区内产业更具国际竞争力。”
参加这次会议的单位包括“泛珠三角”区域的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海南及广西等9个省区的科技部门,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和澳门特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部及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也派官员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第五次“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联席会议2006年在江西省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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