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评论]
记者1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了解到,质检系统近期开始集中进行桶装饮用水(以下简称“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这项工作将一直持续到年底。
按照质检总局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安排,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对“大桶水”无证生产问题进行查处。近期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大桶水”质量问题仍很突出。为此,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开展“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生产“大桶水”违法行为。凡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立即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凡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限期内未取得的,报当地政府组织取缔。
整治期间,各地将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水桶及桶盖的清洗、消毒环节。对不能持续满足必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