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海新建住宅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要按照节能率50%来设计和建造;为节约使用土地,上海要在人民广场、陆家嘴等16个地区建设骨干型地下空间工程,在郊区新城规划建设中也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上海市政府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上述设想包括在该实施意见的7个方面共35项具体工作之中。
这份《实施意见》由上海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建委等18个相关部门研究拟定,重点对综合利用土地,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各类垃圾和材料回收利用率等作了详尽规划。这表明,政府将通过制订资源消耗综合评价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能耗、水耗、污染排放等综合评价制度,同时将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方式,加快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并提出下一步将重点搞好水价、电价和气价的改革工作。
《实施意见》还提出,在编制和落实上海“十一五”规划中,要把建设节约型城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之一,把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作为专项规划。
据了解,为健全考核和指标体系,上海将把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将资源节约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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