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的程度已成为体现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形象的重要标志。2005年9月26日,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暨妇女儿童发展与和谐广东研讨会在广州隆重召开。记者从会议获悉,广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但妇女儿童在卫生、教育、劳动、流动人口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专家学者把脉开方,广东将抓住机遇,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事业日新月异
广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了广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据统计,广东全省城乡女性从业者占从业者总数的42%,妇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同类人员总数的40.7%,比2000年提高8.4个百分点,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东妇女参政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妇女干部人数占总数的39.4%,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工作部门任职的女领导干部比例明显提高。
此外,妇女教育、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广东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在校女生分别比2000年增长13.0%和80.9%,占总数的46.7%和45.2%;接受各级高等教育的女性增长l倍多,占总数的40%左右,200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女生高于男生;接受成人中高等教育的女性占半数以上。广东省女性参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总人数居全国第一。
把脉开方重点难点问题
2001年9月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广东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广东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通过专家学者研究分析、把脉开方,探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是妇女儿童工作有效开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之一。此次召开的“和谐广东与妇女儿童发展”专家研讨会,着重探讨妇女儿童在卫生、教育、劳动、流动人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001—2004年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总报告》显示,广东省妇女在参政议政、就业培训,妇女儿童接受教育水平、健康水平、维护权益等领域的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2001—2004年广东与沿海四省妇女儿童发展比较研究》表明:广东妇女参政、劳动及社会发展投入三类指数有着较为明显的优势,但广东也存在着人口增长快、性别比失衡、新生儿缺陷率上升、妇幼卫生保健较弱、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增加等问题。《广东省妇女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现状和对策研究》分析广东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走在全国前列,但还需要在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方面加大力度。
《广东省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妇幼卫生保健问题研究》从大量的数据对比中看出,与其他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广东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农村住院分娩率指标完成情况较为滞后;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比较,卫生保健水平差距较大。《广东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前教育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指出,由于贫困农村地区的幼儿园普及率低而降低了全省的平均入园率。学前教育需在政策、投入、管理等方面下力气。《广东省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研究》提出,广东须进一步建立流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关心和倡导外来农村妇女参与社会活动。
纳入规划协调发展
在2000年联合国首脑会议达成的“千年发展目标”中,各国承诺最迟于2015年实现的“消除极端贫困和饥饿”等8项主要目标都涉及妇女儿童发展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上强调要不断促进性别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今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成为妇女权益的有效法律保障。这些,都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
广东省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十一五”规划,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将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进一步解决妇女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提高欠发达地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
此外,广东还将积极探索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的方式和途径,有效控制出生缺陷率;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蔓延;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现象。同时保障妇女儿童安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出台政策,切实加强儿童学前教育;进一步抓好流动人口中妇女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严禁雇佣童工,切实保障流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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