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在京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广受社会关注,金融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汪康懋教授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应适度减税,同时开拓和增加多种“富人税”,以调节贫富差距,约束一些不道德或非环保行为。“目前个税对缩小贫富差距基本无效”。
汪康懋教授,曾是美国华尔街的优秀投资银行家。早在2001年回国任教之初,他已开始关注我国财税方案的弊病,并大力呼吁为一般劳动者和企业减税,首先就是减低个人所得税。
“从我国整个税收收入看,存在税种分布不合理、税收来源狭窄的问题。”汪康懋教授认为,我国税收中有67%来自于企业的所得税、增值税,5%来自于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这表明,我国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企业及一般劳动者。
据他分析,个人所得税的一个主要作用是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但目前这项功能“基本无效”。原因在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设置偏低。由于我国一般劳动者的收入多为固定工资收入,而许多富人的收入并非来自于工资或股息,属于隐性收入或自营收入,从技术上较难征税,因此富人与一般劳动者的所交税额与其财富不成比例。
“在税收总体降低的前提下,应该通过部分减税——为一般劳动者及企业减税,部分增税——开辟间接税种、增加‘富人税’的方法,来促进消费、刺激微观经济活力,同时保证国家财政的收入来源和正常运行。”
汪康懋教授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税收总额中约占5%,这个比例甚至低于香港博彩税在香港税收总额中所占的7%,表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向不对,没有实现“让富人多交税,让穷人少交税、不交税”。
因此,汪康懋教授建议,增设多种专向比较富裕者征收的新税种,其中包括博彩税、烟草税、娱乐消遣税、汽油税、高档消费税、广告税、离境税、定居税等。“这些国际通行的‘富人税’,其税源稳定,可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贫富差距,并且约束抽烟、使用高能耗汽车等不道德或非环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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