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截至9月22日,广东省有6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资,涉及入股资金599.93万元。目前,已有41人全部撤出投资入股资金。
据省纪委负责人介绍,9月2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及时向全省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及中直驻粤单位转发了中纪委等4部门《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理纠正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广东省还专门成立了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有关举报;并会同省安监局,派出清理纠正工作督查小组,对梅州、清远和韶关3个重点产煤市的清理纠正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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