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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情节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整治医疗机构周边的治安秩序,指导医疗机构保卫部门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好医疗秩序。对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充当“医托”行骗和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号贩子”、“医托”活动频繁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设置警务工作室,依法打击处理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或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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