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大家都认为建设部工作不力,其实是缺乏立法保障”。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悦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近日,建设部公布的《关于全国城市污水处理情况的通报》指出,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还有297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186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
“一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仍未开征污水处理费,或收费标准和征缴率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难以保障。”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城市水务处副处长曹燕进说,这些问题存在的关键是无法可依。
据了解,江苏等省份因为地方有自己的立法,企业也能够遵守法规,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较好;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情况就要严重得多,像山西省因亏损企业和经济条件较差的居民长期拖欠水费,致使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率仅为35%。
据曹燕进介绍,全国的污水处理总体来说一半以上都达不到保本微利,面对这样的缺口,很难有人愿意投资污水处理事业。
“我们已经出台了多条措施,在征收监管上也正在加大力度,但真正解决污水处理当中的根本问题,还要靠立法实现。”曹燕进说。
“坦率说,污水处理的立法很滞后,国务院连一个条例都没有,而且污水处理的收费,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和办法。像保本微利、加强征款、专款专用等虽然都在不同的文件里提到过,但是具有规章性的办法没有,更别提法规了。”张悦说。
据张悦介绍,关于污水处理的立法早在五六年前就开始论证,当时跟国务院法制办就这个问题讨论过多次,但最后都被搁置下来。他预计,关于污水处理的立法不可能在近期实现,至少是在一两年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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