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昆明市副市长平愚山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查办。近日,这起“反腐”大案件已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平愚山,现年48岁,进入仕途后,他曾先后担任陆续任昆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昆明市副市长等职。但早在2004年2月14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他要求辞去副市长一职的请求就已经得到了审议通过。之后,他所担任的职务变动为为捕前系昆明市人民政府助理巡视员。记者在云南省政府的官方网站上检索发现,今年1月12日,平愚山还以这个助理巡视员的身份,和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多位主要领导一道,分别带领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组成6个检查组,在昆明4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但就在那今不久后,平愚山东窗事发。事隔约两月的2005年3月19日,他被刑事拘留,原因是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他被正式决定逮捕。
根据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目前已经查明的事实,平愚山在担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于1995年5月8日违反相关法律和规章规定,擅自决定决定将将昆明市财政局在昆明市国库的预算外资金账帐户上的5000万元人民币存到工行信托公司的帐账户上,并代表市财政局同工行信托公司签订了“存款合同”。2002年,工行信托公司(后改称云南省金旅信托投资公司)被撤销,这笔巨额资金就成了问题,最终,大部分没能追回,给为国家造成15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此外,平愚山在主持市财政局工作并分管昆明市国库券交易部期间,在管理监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交易部违法违规经营、卖空国债数亿元的问题长期未得到遏制,造成巨大损失,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省检察院在以上查名事实的基础上,将案件交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该院审查认为,平愚山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于今2005年9月28日,该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提起了公诉。
据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对此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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