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核准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
经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分为A、B两个部分,总投资153亿元。其中A部分主要包括车站、区间土建及轨道铺设等,投资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筹资建设并拥有产权;B部分为除A部分以外的车辆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投资约46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B部分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合资成立的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经营期30年。
期满后,合资公司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北京市人民政府。经营期内,合资公司依法承租并获得在经营期内对地铁四号线A部分的经营、管理和维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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